六、加强供应商管理
(十一)严格身份管理。参加四川省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代理商等)应当办理使用本单位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在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维护。
(十二)规范品牌管理。产品生产厂家在录入产品信息之前,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系统维护产品品牌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品牌(商标)授权书等产品品牌证明材料。征集人负责组织对产品品牌证明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生产厂家可以使用该品牌维护产品信息。
(十三)加强入围供应商管理。征集人应当加强入围供应商管理,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清退被解除框架协议或不符合要求的入围供应商。被清退的入围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继续使用该入围供应商的入围产品参与第二阶段合同授予。
(十四)加强代理商管理。入围供应商负责对其委托的代理商进行管理,督促代理商严格履行框架协议、委托协议和采购合同义务。代理商存在不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代理商资格条件、违反框架协议约定、不履行采购合同义务或履行采购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情形的,征集人应当依法追究入围供应商责任。